枪旗会客室

迷迷糊糊,忽忽悠悠,懵懵懂懂。

2007年3月24日 星期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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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旗枪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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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依法强奸开发商和“专家”的老婆

网友的精辟论述,虽然骇人,不过充满了法制光辉,特转贴于此:

现在市场上的娼妓是100一次,那么我出110睡一下开发商、专家的老婆。补偿合理,不知他们是否赞同!

重庆网友:价钱是合理了,但是关键他们的老婆不卖啊,除非你上法院告她们,给她3天时间,3天过后你上门强奸她

上海网友:有一点错误,按江砖家的观点“如果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,应该到法院进行诉讼”。我只通知他老婆就可以了,她老婆如果认为不合理就自己到法院起诉,否则我三天后就可合法QJ!

河北网友:我出120元而且还带十几个小弟一块嫖!江专家应该没有理由拒绝的啊,因为我们的价格很合理!而且应该服大众利益

网易辽宁辽阳网友:如果他老婆不让干,就是“史上B最牛的钉子老婆”。

广西网友:法院通知说3天后可以强奸。

比喻恰到好处,虽然有点不好听但很好。很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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